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辦理情形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2023/02/08


一、人權教育:

希望以「緩坡大平台案」,將遭捷運工程破壞的樂生療養院入口,恢復到較接近破壞前的景觀

衛福部提出,行政院核定之110年版《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p53,記載:「漢生醫療園區之設置將根據我國《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之規定,作為國家等級設施與普及人權教育活動的一環而設立。」。政府既然要設置國家級的人權教育園區,規劃上應更為細緻。希望以「緩坡大平台案」,將遭捷運工程破壞的樂生療養院入口,恢復到較接近破壞前的景觀。

2016年12月22國發會召開的協調會上,政府與民間就入口景觀復原採「緩坡大平台案」曾達成初步共識。[1]但次年2月卻反悔無視原承諾,動工興建懸空陸橋,引發許多院民反對,表示電梯及多次迴轉的坡道,不符需求且與樂生療養院原有景觀差異甚鉅[2]。

2017年1月20日對中華民國(臺灣)政府關於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第二次報告之國際審查委員會通過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就健康權(第12條)/心理健康51.:「由於捷運機廠施工,對樂生療養院病患的心理與身體健康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審查委員會仍舊關切樂生療養院病患的住房與生活條件狀況。審查委員會建議應回復原有景觀或療養院,且捷運機廠施工不得侵害病患的健康權。審查委員會進一步建議,政府在與樂生療養院相關的所有活動中,應遵循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 7 號一般性意見及聯合國驅離準則所揭示的程序。」

民間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以「緩坡大平台案」重建樂生,當時文化部回應:「此方案應比小平台更接近原有之真實感,以及最大保存原則,文化部原則支持」[3]。樂生療養院已被列入我國的「世界遺產潛力點」[4],許多國際專家均建議透過跨國串聯與其他有漢生病療養院的國家共同申請世界遺產,突破國際參與困境[5]。而好好重建恢復較接近原貌的入口,對於爭取成為世界遺產,及讓參訪者身歷其境感受過往的歷史,十分重要。

人權教育內涵在樂生的實踐,是再現真實的歷史,並讓曾受錯誤政策隔離的漢生病患者,得以實質參與樂生重建。此與國際人權和文化資產組織當代推行的理念相符,例如世界遺產基金(world monument fund)近年強力提倡「脆弱族群」(vulnerable group)之文化資產保存具重要價值。

(權責單位:行政院、衛福部)

二、居住正義:

希望以「共管」方式提高樂生院民就公共空間的自主權:

《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第1條第1項:「對因隔離治療政策導致社會排除,身心遭受痛苦之漢生病病患,給與撫慰及補償,並保障其醫療及安養權益,特制定本條例。」、同條例第3條第4款前段:「本條例所定補償及保障方式如下:…四、安養權益:包括生活津貼、回歸社區與家庭之協助、終身治療與照護、復健及養護等措施;…」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4屆會議_消除對受漢生病影響者及其家人的歧視問題特別報告員的報告指出:「老年人的自主權和獨立生活也應得到保障。應採取一種能夠應對多重歧視和侵權行為的終生社會心理影響以及與漢生病和變老有關的身體損傷的方法,以保障有尊嚴的生活;受漢生病影響的老年人有權自主做出決定,特別是重大決定。享有這項權利可能需要支助服務」;「與漢生病相關的歧視是多層面的――經常與對其他邊緣化群體的歧視交織在一起。為了防止以專制方式處理脆弱性問題,特別報告員強調了三點關鍵保障:脆弱性不是一個群體的本體特徵;脆弱性往往伴隨低人一等的地位,特別報告員將其理解為歷史上社會等級結構對某些群體的貶低,這種結構通過製造和複製不平等的權力分配,嚴重限制了這些群體的自主權和參與;減少脆弱性的政策必須側重通過增強目標人口的權能來加強他們的自主權」;「儘管消除脆弱性未必可行,但通過決策和制度安排來減少脆弱性是可行的。強化自主原則不僅意味著承認個人觀點、選擇、價值觀和信仰的獨立性,還意味著創造條件使個人能夠自主行動。立足人權處理脆弱性問題包括使弱勢群體成為公共政策的優先受益者,以保證他們充分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對弱勢人群而言,國家保護、促進和實現人權的義務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增強他們的權能密不可分。通過賦權,被邊緣化或處境不利的人能夠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並通過加強對自身環境及其與權力關係和霸權社會結構的關係的批判性理解,加強民主參與。賦權的各種定義的共同點是,賦權是一個過程,有集體參與的成分,涉及積極參與、批判性反思、提高認識、理解以及獲得和控制重要決策和資源。《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建立在這樣一種認識的基礎上,即發展不僅要改變處於不利環境中的人們的物質條件,而且意味著向他們提供發言權和選擇權」,可知:對於漢生病患「自主權」的保障十分重要。

目前樂生療養院院方就院民「公共空間」的使用常有諸多限制,希望從落實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安養權益」保障及提高漢生病病患「自主權」的角度,明定公共空間由院民與院方「共管」。

(權責單位:衛福部、衛福部樂生療養院)

[1]

[2] 2017.12.17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樂生自救會抗議陸橋方案 捷運局官員:加速趕工就沒事了」報導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

2019.07.01公共電視我們的島「樂生院民等回家 等著社會回應他們被錯誤對待的歷史」報導

https://e-info.org.tw/node/218...

2019.10.14「陸橋不利院民 樂青籲政府停建」報導

https://news.cts.com.tw/unews/...

[3]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緩坡大平台案」將能重建樂生院民家園,更可成為台灣示範公共工程,並為台灣留下珍貴文化資產

https://join.gov.tw/idea/detai...

[4] 文化資產局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網頁/樂生療養院

https://twh.boch.gov.tw/taiwan...

[5] 如:ICOMOS委員西村幸夫教授;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文化遺產保護獎評審委員會委員、新加坡ICOMOS國家委員會主任Dr. Johannes Widodo

文化資產局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網頁/樂生療養院/相關資訊

https://twh.boch.gov.tw/taiwan...

陳國林(Dr. Johannes Widodo),回歸快樂—樂生療養院

https://www.storm.mg/article/1...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