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生態風險不能說?遊蕩動物議題遭拒於環境會議之外
蠻野編輯部
2026/03/11

生態風險不能說?遊蕩動物議題遭拒於環境會議之外

「全國NGOs環境會議」係由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等公民團體所聯合籌辦,是台灣環境議題及政策的重要指標活動。保育團體過去三年所提出的流浪犬貓政策建議,皆圍繞一個核心問題:當遊蕩動物已對環境與生態產生具體衝擊時,國家並沒有一套完整且可檢驗的管理目標。

然而當保育團體試圖在「全國NGOs環境會議」中提出直指核心問題的討論時,長期主導動物保護相關議題與議程的動保團體,包括關懷生命協會與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卻在動保議題分組整併過程中,將其他專業團體的相關提案否決,造成相關建言無法進入大會討論。保育團體表示,提案並非主張否定動物保護,而是希望補足現行政策長期迴避的面向,包括環境承載量、族群減量目標,以及教育層面的科學討論。

保育團體認為,當遊蕩犬貓議題已涉及生物多樣性保育、公共安全與教育政策,其是否納入環境議程,不應由單一價值立場決定。「全國NGOs環境會議」作為全國性公共平台,應保障不同專業觀點平等表達的機會。當議題尚未公開討論即被排除,環境會議便失去作為公共討論平台的功能。特別是在動保議題上,若由特定立場主導可討論範圍,其他專業觀點便難以被社會理解。

保育團體表示,因在既有機制內缺乏討論空間,才不得不於會議開幕前透過公開記者會方式,向社會說明這些原本應在環境平台中被理性討論的政策議題。同時,我們嚴正強調若議題及議程形成過程無法對外說明審查原則與否決理由,環境會議在動保議題上將毫無公信力與民主正當性。

今年度被封殺的三項提案

保育團體指出,近年各地山區、農地與海岸棲地中,遊蕩犬貓活動範圍持續擴張。這已不再只是遊蕩動物數量問題,而是生態承載量與棲地衝擊問題。多項現地觀察與案例顯示,遊蕩犬貓對野生動物造成捕食與干擾壓力,受影響物種包括石虎、草鴞與穿山甲等保育類物種。部分地區亦出現犬群化與人車衝突增加情形。團體強調,正因遊蕩犬貓問題已同時涉及生物多樣性、公共安全與農業損失,其管理方式理應納入環境政策架構下討論。

保育團體提出的三項提案包括:

一、建立生態敏感區餵食禁止原則
在保育熱區與棲地敏感區域,應明確禁止餵食行為,避免持續補充外來掠食者族群,並以生態承載量作為管理依據。

二、檢討零安樂政策下的收容制度困境
在保障動物福利前提下,重新檢視現行收容制度是否具備可持續性,並確保專業獸醫評估機制得以正常運作,而非在輿論壓力下失去功能。

三、將犬貓外來種管理案例納入教育與課綱討論
以科學方式討論犬貓在特定環境中的生態角色與衝擊,讓學生理解物種管理與生物多樣性保育之間的平衡,而非僅以單一價值框架理解動物議題。

團體指出,上述提案並非否定動物保護,而是試圖補足現行政策長期迴避的環境治理面向。正因遊蕩犬貓問題已跨越單一價值範疇,更應在環境會議中公開討論,而非被視為僅屬動保領域內部事務。

訴求:重建公開、透明且多元的政策討論機制

保育團體強調,本次發聲是希望確保環境治理回到公開、理性與可檢驗的制度基礎。當遊蕩犬貓議題已同時牽涉生物多樣性保育、公共安全與教育內容,其討論空間不應限縮於特定團體之內部共識,而應回到更廣泛的公共政策場域。

為此,團體提出三項制度性訴求:

一、檢討動物議題之議程形成與審查機制
環境會議應建立清楚可對外說明的提案審查原則與否決理由,避免因分組整併程序而使不同專業觀點無法進入公開討論。

二、建立跨領域專業參與架構
動物議題不僅涉及動物福利,更涉及保育生態學、公共衛生、農業、教育與交通安全等面向。相關議題之討論應納入多元專業代表,避免單一價值框架主導政策方向。

三、重建與政府對話遊蕩動物政策的制度管道
若既有平台無法容納完整討論,政府應主動建立跨部會協調與專家參與機制,使遊蕩動物政策回到科學證據與治理目標基礎上進行檢討。團體最後表示:

當遊蕩動物已成為環境問題,就不應被拒於環境議程之外。環境會議的價值,在於容納不同觀點,而非劃定不可討論的範圍。」

聲明團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台灣猛禽研究會、臺灣蜻蜓學會、挺挺動物應援團、臺灣爬行動物保育協會、臺灣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台灣野生動物救傷與保育學會

與會單位發言稿

一、 前言:環境平台不應淪為單一立場的傳聲筒

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各位媒體記者與關心環境的朋友大家好。今天我們站在這裡,心情非常沉重。全國 NGOs 環境會議本應是台灣公民社會討論環境議題、尋求共識的最高殿堂,但在過去三年中,關於『遊蕩動物對生態衝擊』的討論,卻一再於分組審查程序中,被特定立場的動保團體以『未達共識』為由強行封殺。

我們必須強調,遊蕩動物問題已不再只是單純的『動保』問題,它是涉及石虎存續、穿山甲受害、以及人畜共通傳染病的『環境治理』問題。如果一個號稱專業的會議,連科學證據與政策缺口都拒絕列入議程,這不僅是失職,更是對台灣生物多樣性的背叛。我們今天主動召開記者會,就是要將被封殺的聲音,直接訴諸大眾。」

二、 提案一:微調108課綱,建立外來種科學基礎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發現,許多衝突根源於大眾對『外來入侵種』概念的模糊。現行 108 課綱自然領域雖然列舉了紅火蟻、福壽螺,卻對分布最廣、威脅最顯著的『遊蕩犬貓』隻字未提,致使連自然、國語教科書依然出現放養或餵食遊蕩犬貓的內容。根據聯盟的觀察及幾位老師的意見,許多民眾至今仍誤認犬貓是台灣原生種,甚至連國中小自然科老師,都有近半數存在這樣的迷思概念。這樣的迷思可能造成不負責任的飼主在棄養時將其行為美化成放生,因當他認為遊蕩動物在野外就是野生動物,那就是讓其回歸自然的行為。

我們提案要求教育部將犬貓明確列入自然領域領綱附錄四『學習內容細目』的外來入侵種教學說明中並列為舉例項目。這並非仇視動物,而是要傳遞正確的科學教育:家犬、家貓是人擇後的馴化動物,牠們的家是在人類身邊,而非野外。只有讓下一代理解放養、棄養對生態系造成的毀滅性影響,台灣的動保觀念才能從『盲目施捨』轉向『真正的飼主責任』。」

三、 提案二:禁止餵食,以生態承載量落實風險控管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祕書長陳美汀:「在救傷的第一線,我們看到的不是數字,而是穿山甲斷裂的尾巴、草鴞被驚擾的繁殖巢。研究已顯示,持續的餵食行為不僅讓遊蕩犬群聚、增加攻擊性,更會導致『衝突熱區』的犬隻數量永遠無法因結紮而下降,因為餵食吸引了更多個體進入棲地。

我們主張:在生態敏感區與保育熱區應立即執行『全面禁餵』。當餵食行為造成公安危機與生態浩劫時,政府必須果斷執法。同時,我們要求將持續性餵食者定義為『法律上的管領人』,餵食不能只有情感上的滿足,更必須負起法律上的飼主責任。不能讓野生動物的生命,成為不負責任餵食行為下的犧牲品。」

四、 提案三:收容制度正常化,回歸專業安樂死評估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王泳心:「台灣實施『零撲殺』後,收容所已淪為變相的『終養場』。2024 年安樂死執行率僅約 1%,這背後隱藏的是收容所極度的擁擠與動物福利的淪喪。因為不敢執行人道處理,導致收容空間僵化,許多真正溫和、有機會被領養的犬貓被拒於門外,只能在野外流浪受難。

我們提案要求安樂死必須回歸獸醫專業評估,而非受制於公眾輿論壓力。政府應提升收容醫療資源,讓收容所發揮『中繼』功能。當動物面臨重病、傷殘或經評估具備高攻擊風險時,人道處理是保障動物福祉與環境安全的必要機制。唯有讓收容體系恢復流動,才能落實真正的源頭管理。」

五、 程序問題:重建理性治理,拒絕黑箱封殺

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陳憲政:「全國NGOs環境會議長期被視為台灣公民社會討論環境政策的重要平台。既然是一個公共討論的平台,就必須遵守最基本的程序原則:提案應該被討論、不同意見應該被記錄,而不是在程序上被排除。然而我們看到的情況是,一些涉及遊蕩動物對生態衝擊的政策建言,在分組審查階段便以「未達共識」為理由,被直接排除在正式議程之外。但在任何正常的公共決策程序中,「未達共識」通常代表的是需要繼續討論,而不是終止討論。

如果一個提案只要有人不同意,就可以被排除,那麼實際上就形成了一種少數否決機制。在程序上,這會導致一個非常嚴重的結果:只要某個議題涉及不同立場,它就永遠不可能進入正式討論。更令人遺憾的是,在這個過程中,部分提案團體甚至只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提案未列入」的通知,缺乏公開討論、缺乏說明理由,也缺乏任何申覆或再討論的機制。

這樣的程序設計,與一個號稱全國性的公民政策平台所應有的透明、開放與可辯論性,顯然存在落差。我必須強調,程序正義並不是形式問題。在公共決策中,程序就是保障多元觀點能夠被看見的制度。」

六、 結論

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總結以上訴求,我們在此對環境會議籌備委員會與政府單位提出嚴正聲明:

  1. 檢討議程機制:禁止特定團體利用議程排除異議。

  2. 跨領域專業參與:動保政策必須納入生態學、公共衛生、交通安全專家的意見。

  3. 重建對話窗口:若民間平台失靈,政府應主動承擔責任,召開跨部會對話。

生態風險不能因為『感情』而被掩蓋,公共政策不應因『特定立場』而被封殺。當遊蕩動物已成為環境問題,就不應被拒於環境議程之外。我們會持續發聲,直到台灣的生態系得到應有的尊重。」

蠻野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