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3 新聞稿|協和電廠 先除役.後整治.拒絕核火.要四能 記者會
蠻野編輯部
2026/03/23

原訂 2024 年 12 月除役的協和電廠,因長期燃燒重油產生的落塵及漏油等造成土壤污染嚴重,前於 2025 年 9 月 23 日經環境部公告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


民間原期待協和 3、4 號燃油機組除役後,可全廠詳細調查並徹底整治。但台電一方面拒絕除役 41 年及 46 年的老舊燃油機組,持續排放影響民眾健康的污染物。另方面以「應變必要措施計畫」之名,申請基隆市政府同意先拆除1、2 號機。


若其申請通過,將導致協和電廠內部分拆廠中、部分商轉中,地下管線及污染土壤清運問題複雜,工安事故及二度污染的風險提高。


基隆市政府就台電的申請案曾開過一次會議,但未開放公民參與監督,據傳已經做出核定,關心協和電廠土壤污染問題的團體及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呼籲:


❶ 反對台電以「偷吃步」的應變計畫趕工開發,邊營運邊拆建物,置勞工與周邊社區公安風險中!

❷ 比照桃園市政府就RCA案的處理,公開土污資訊並納入公民監督!

❸ 除役協和三、四號機,停止繼續汙染!

❹ 儘早放棄協和四接,將資源轉用在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和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



發言名單:

王醒之|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

陳冠羽|基隆市議員

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假應變、真偷跑!協和四接陸域動工最快得等到2032年!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王醒之指出,協和發電廠土壤重金屬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嚴重超標 。然而,台電近期藉由走後門提出的「應變必要措施」,其實就是「草率版」的土壤污染整治,企圖先行移除一、二號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施,實質上是在變相推動四接的開發進度。雖然傳聞基隆市政府已經核定此計畫,但攸關市民健康與環境影響的關鍵議題完全沒有說明清楚。王醒之質疑,包括廠房拆除時若混雜污染土壤的處置方式、拆除及清理管線殘油過程防範二次污染擴散的具體作為,以及如何在三、四號機組持續營運的同時進行一、二號機組拆除的工安風險把關,這些全都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基隆市政府應立即公開核定版的「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內容,接受全民與專家的嚴格檢視。


王醒之進一步強調,台電不只提出草率的應變措施,更妄圖以「應變計畫」與正式的「調查評估計畫」雙軌偷跑並行 。但即便台電企圖加速,依照現有法定程序,光是提送「調查評估計畫」(21個月)、計畫審查核定(3個月)、撰寫「整治計畫」(6個月)到最終的整治計畫審查核定(6個月),至少還要耗費整整三年 !若再加上後續實際執行整治工程預估的兩年餘時間,協和四接的陸域實體開發,最快也必須拖到2032年以後的事情了!這意味著四接案後續變數依然極大,絕對不是台電單方面說了算。


王醒之重申,台電此刻與其不斷找制度或法律的縫隙鑽營、硬推高碳排、高污染的化石燃料電廠,不如儘早放棄,將省下的資源在北部地區發展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和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並善用這被迫延宕的六年時間,好好思考如何將協和電廠轉型為真正的再生能源電廠。仔細評估基隆近海的豐富地熱條件,讓地熱發電成為供應北部基載電力的實質貢獻,才是對基隆市民與環境最負責任的能源轉型。


協和電廠邊運轉邊拆廠風險高!中央稱不缺電 陳冠羽:為何風險仍集中在基隆?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表示,該計畫在程序、資訊公開及公共安全上均存在重大疑慮,要求基隆市府應立即公開相關內容,並納入公民參與監督機制。

陳冠羽指出,協和電廠已被公告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依法應先完成完整調查與整治計畫,再進行後續處理。然而台電規劃在三、四號機組持續運轉下,拆除一、二號機組,形成「邊運轉、邊拆廠、邊調查」的狀態,恐增加工安事故與二度污染風險。

他強調,拆除設備與管線過程中若釋出殘留污染物,可能造成污染擴散,影響後續調查數據,削弱整治基礎。「應變必要措施」原為防止污染擴散,但若在未完成整體規劃前即先行拆除,恐有規避法定程序之虞,甚至成為加速開發的工具。


此外,陳冠羽質疑基隆市政府資訊公開不足。外界至今無法取得應變計畫完整內容,審查會議亦未開放公民參與,甚至傳出已完成核定卻未對外說明。他強調,土壤污染整治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市府應依公益必要原則,完整揭露計畫內容與審查過程。


針對總統賴清德表示台灣至2032年供電無虞,陳冠羽指出,這更凸顯能源政策需被重新檢視。若整體供電無虞,社會應回到根本問題:為何基隆仍需承擔高風險能源設施,以及港口航運與軍事壓力?


他進一步指出,目前以「北部電力需求」作為理由,但協和電廠電力將納入整體電網調度,並非專供基隆。若地方承擔風險,電力卻供應其他城市,中央與市府應說明基隆在能源布局中的角色與定位。


陳冠羽也質疑,若以發展AI產業支持能源設施,更應提出具體規劃。AI或資料中心雖用電龐大,但對地方就業與產業帶動有限,市府應說明基隆是否能因此帶動產業落地,還是僅成為電力供應節點。


陳冠羽強調,能源政策涉及國家整體電力結構,地方並非不能承擔,但前提是風險與發展必須對等。基隆市民關心的,不是抽象的電力需求,而是在承擔風險後,城市將走向什麼樣的發展道路。


協和電廠 邊運轉、邊拆廠 有公安及二度污染風險 應公開資訊 受公眾監督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去年六月基隆市府派員至協和電廠採樣查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並根據採樣結果,於八月公告該場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然後根據土污法第12條第三項進行初步評估,認為該場址「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報請環境部審核,而由環境部於九月公告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而這個整治場址的土壤污染情形,台電卻未能於長達八年的環評過程中主動揭露,若非有人示警,環評委員及公民團體皆沒有辦法從台電的環評文件中窺之一二。


而台電在去年初環評接近尾聲時被揭露協和電廠污染情形後,第一個動作是於去年四月自提應變必要計畫,除了打算拆除一二號機組廠房外,同時想要開挖污染土方並運出場外處理,企圖以這種草率的作法,迴避土壤污染場址污染調查及整治的法定程序,所幸基隆市府予以退回。台電有掩飾污染真相、不尊重正當法律程序的記錄、同時有急於移除廠房及污染土方以進行開發的動機,對於這種不老實的業者,基隆市府更應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讓民間參與其土污應變、調查、整治等相關計畫的審議會議及監督其執行。


然而儘管呼籲多次,環團至今仍未能有機會參與這些審議會議,得知消息時,台電已輕舟過重山。據聞,台電新版的應變計畫中雖已取消污染土方的開挖與離場處理,但企圖一邊拆除1、2號機組、一邊進行土壤污染調查,以爭取開發時效。雖有審查委員指出這樣的污染調查結果不具代表性,因為拆除管線設備過程釋出的物質可能會造成土壤進一步污染,但不知最終版本是否有取消這樣的規劃?基隆市府應對外說明。


同時,台電打算在3、4號機組仍運轉的情形下拆除1、2號機組,這可能引發公安意外,畢竟廠內管線複雜,稍有不甚,可能引起火災。台電為了趕工而甘冒風險,但基隆市府與審議委員是否詳查台電提出的公安措施?能否保障勞工與週邊社區居民安全?另外,管線設備的表面可能為了防腐耐火而使用有毒物質,因此拆除機組後所產生的廢棄物,可能為有害,且樣態複雜,如何確保其流向無虞,不會被不老實的台電送到不該去的地方?除了依照廢清法規定要求清運車輛要裝GPS之外,是否有要求以電子聯單即時申報流向,而非事後申報?清運車輛是否有公正第三方人員隨行?


應變必要措施本來是要防止污染擴散,防止周遭居民受到土壤污染影響;但若其內容不公開透明,執行時不受公眾監督,會否反而造成污染擴散,危及無辜者的健康或安全?


基市府應公開資訊、設監督小組 中央應以「永續四能」取代協和四接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成因包含「飛灰飛散」,真心改善土壤污染,應先除役原訂2024年12月除役的老舊3、4號燃油機組,停止繼續排放富含多種重金屬的空污,而非一邊繼續排放污染,一邊以應變計畫之名草率拆廠,造成公安及二度污染風險。


基隆市政府日前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本文,以相關計畫尚未核定為由,拒絕提供協和電廠「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及「土壤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等相關資訊,但該條亦規定「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我們認為公開土壤污染資訊對公益有必要,符合但書條件。況據傳計劃現已核定,更無拒絕公開完整報告及會議資料讓市民瞭解真相的理由!


桃園市政府就RCA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案,曾設置「監督小組」,納入民間團體及居民共同監督污染整治狀況;並於該府環保局網站設置「監督小組資訊公開平台」,公布相關資料及會議紀錄。盼基隆市政府比照桃園市政府,就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整治案,設置「監督小組」納入民間共同監督,並於網站公開相關資料及會議紀錄。


土壤污染整治需耗費漫長時間,政府應早日放棄協和四接改建計劃,將資源用在於北部地區發展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和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放棄高污染、高碳排的火電和高風險的核電,建構健康、自主、安全的能源環境。

蠻野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