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動工興建,1984商轉的核三廠,歷經多次事故、輻射污染、起火之後…終於在今年5月17日二號機運轉執照到期停機除役,然08月23日將舉辦「核三公投」,讓好不容易平安下莊的核三廠,有死灰復燃續造核災風險的可能。
檢視四大公投理由:(一)溫室氣體減量難達標,光電風電等新能源成效不彰;(二)光電弊案頻傳,購電成本高導致虧損;(三)面對中共對台封鎖,保留核電可強化能源韌性;(四)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
核三廠若經整體安全評估,就能確保安全嗎?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的反方代表黃國昌於意見發表會上曾指:擁核方說台電跟原能會有能力把關,但2016年,核二廠二號機完成大修、通過原能會安全檢測,併聯發電卻發生避雷器爆炸事件;2019年11月核三廠一號機剛大修,也曾旋因氣體洩漏停機檢修。安全評估顯未必能揪出所有風險。
烏俄戰爭中,烏克蘭的札波羅熱核電廠頻遭炮火與無人機攻擊;曾發生核子事故的車諾比電廠,也遭無人機攻擊起火。連中國解放軍的研究報告都擔心戰爭時,該國核電廠可能成為首要攻擊目標;我國若恢復核電,顯將提高戰時,國人陷入於輻射災害的風險。
光電固然有過弊案,但設備常需特別訂製且價格高昂的核電,弊案亦絕非罕見,如:今年4月核二廠廠長才因採購收賄被羈押。核三廠有恆春活動斷層穿越,過去安裝地震儀時,竟挖到沼氣外洩,如此高風險的廠址,要想提升其安全性,甚至只是評估其安全性,並更新老舊設備,必將耗費大量金錢。況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意見發表會上,反方代表黃國昌曾指:因為長期低估除役和核廢料處理,才讓核能發電的成本被過度美化。
欲減少溫室氣體,絕非只能冒險使用核電。經濟部曾提出2027年節省206億度電的目標,而核三在兩部機組均尚未除役的2023年,發電量僅178億度,低於該節能目標;核三廠裝置容量共1.9GW,經濟部去年底提出2030年3.4GW的地熱目標。與其冒險重啟斷層帶上的老舊核三廠,不如好好落實深度節能與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