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多位前廠長與其他學者專家,共同發起支持核三延役的連署,宣稱:核三廠具備良好安全紀錄。然而,核三廠四十年運轉期間,曾發生各種大小事故,安全紀錄不良。諸如:
核三廠長期在廠內減容中心「焚燒」低階核廢料,並曾監測到鍶-90、銫-137等放射性物質,增加國民健康風險,曾遭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要求檢討。核三若延役,顯將延長國人曝險期間。
核三廠大修時,曾發生螺樁卡住、螺栓斷裂、螺栓與圓盤彈出打傷包商、控制棒驅動軸彎曲;反應爐有燈罩、玻璃溫度計、螺栓等各種異物掉入及燃料棒斷裂等各種事件。以上所舉僅是冰山一角,劣跡斑斑的核三,實不值得全民賭命。
參考資料
[1] 2005年11月12日_中央警察大學_核電廠火災危害分析技術之研究
[2] 2001年12月26日_沈理,赴法國參加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核能署(OECD/NEA)核能管制年會_出席國際會議報告
[3] 2009年09月02日監察委員「核三廠起火事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妥善應變,監察院趙委員榮耀、黃委員武次提案糾正」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