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es nature have rights?自然有權利嗎?
Amalyah Hart
2021/06/28

Does nature have rights?自然有權利嗎?

                                      文:Amalyah Hart;節譯:李秀蓮
紐西蘭北島的Whanganui河是西方世界第一個被給予人格的實體。今年4月藍山市議會成為澳洲第一個將“自然權”納入核心原則的市議會。事實上這意味著未來所有區域計劃都需將所有140,000公頃土地內(其中74%位於國家公園中)的自然實體的權力─從特有動植物到自然面貌,如水路,納入考量。這是過去幾十年一直向前邁進的的自然權運動的一個勝利。該運動倡議自然物被給予“法律人格”:一個在人類發展活動中確保 (自然)實體能獨立存在及茁壯的概念。

澳洲地球法律聯盟召集人Michelle Maloney律師是市議會這個新架構的諮詢者。Maloney 表示:“自然權可視為一個人們試著使用西方法律藉改變自然的法律地位來抵制西方法律的一個法律運動。但自然權不只有法律層面。他還是一個人們爭論生命世界自有其價值的社會運動。”


自然權運動的歷史
西方法律系統中,自然權的歷史根源可追溯至1972年法律學者Christopher Stone的paper:“Should trees have standing? –toward自然物的法律權。”然而直到過去幾十年左右自然權在全球才漸漸於法律中被賦予。


2007年,厄瓜多爾成為第一個在憲法中承認自然權的國家。2011年,拉丁美洲國家出現第一個憲法賦權後執行的案例:保護Vilcabamba河。

2017,Aotearoa紐西蘭成為第一個在制定法律時賦權自然的西方政府,官方承認紐西蘭北島的Whanganui河為「自然『人』」,並指派原住民市議會代表河川權益。這個舉措承認Whanganui and the river的Maori iwi人經濟上跟靈性上相互依存,並試著扭轉因資源掠奪及運輸所造成的超過一世紀的傷害。


如果河川沒有水?自然權架構的問題
百萬動植物瀕臨滅絕威脅,世界上少於14%的河川未被人類污染的時刻,自然權是一個有力的idea。但Melbourne大學水法及政策專家Erin O’Donnell警告,這些法律並不總是能夠適當地保護其內的生態系統。例如,O’Donnell表示,很多河川實際上並不擁有其水權。“雖然他們在法律中有新的、強化的地位,但並無水權,所以被賦權為『人』的河川並不擁有於其內流淌的支流的水權。我們認為自然權的概念在水法及其治理上不夠strong。自然權也許是解決一些急迫問題的正確工具,但真的能深刻做到的是開始轉變人跟河川之間的關係。”

O’Donnell也指出與自然權關係最密切的全球原住民常沒有發言權。Anne Poelina是一個西澳Kimberley 區Nyikina Warrwa族原住民學者與研究者。她是在地Martuwarra (Fitzroy)河的社區領導者,持續努力保護Martuwarra免於政府及企業的步步侵略。

根據Poelina擔任共同作者的2020歷史報告:早期移民數據顯示,在白人移民來之前Martuwarra是一個富饒之島,擁有豐富資源及繁盛的原住民人口。關於河川退化及政府未能賦權給傳統託管人的狀況上,她說:”150年來,我們從豐盛到赤貧、弱勢及絕望。“

Poelina表示,自然權作為一個法律概念在未顧及原住民擁有權及管理的情形下是無法存在的。“從時間初始我們便持續擔任自然護衛者,也因我們的管理,傳統的土地及水域才能保留住最後的生物多樣性。所以我想清楚表達,當要向國會提出新法案卻不為我們發聲將無法得到原住民族的支持。這並不衝突,這是互補的:我們為地球法理的架構增加價值。”

原文出處:https://cosmosmagazine.com/earth/earth-sciences/does-nature-have-rights/
片(Whanganui)出處:台灣創用CC計畫




 

 

 

Amalyah H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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