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雅瀅律師:龍崎泥岩指定為自然地景,大潭藻礁呢?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2021/07/01

龍崎泥岩指定為自然地景,大潭藻礁呢?

文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大潭藻礁面對中油三接、龍崎泥岩面對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同樣是珍貴的自然地景與生態系受開發威脅。環團於108年3月8日依《文資法》提報龍崎牛埔泥岩惡地具自然地景價值,台南市政府歷經2年多,於今(110)年4月14日審議通過指定自然地景(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1];而環團於101年4月24日依《文資法》呼籲將桃園27公里藻礁劃為自然保護區;105年8月17日提報藻礁為自然紀念物;同年11月22日提報大潭藻礁為自然地景,歷經多年,迄今仍未進入審議程序。期間並再依《野保法》及《海岸管理法》請願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一級海岸保護區,亦均無結果。

 

103年8月14日仍是桃園市長候選人的鄭文燦,面對亞東石化臨時碼頭工程破壞藻礁,召開記者會呼籲:「未來的整個桃園縣沿海的地區,我們希望說自然的地景,也能夠暫時指定為自然保留區[2]。110年4月6日受訪時,面對規模更大的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卻僅表示:三接做好「後」,會設大潭保護區[3]。顯無意願在大潭藻礁遭三接工程破壞「前」,及時劃設保護區,搶救桃園大潭珍貴的藻礁地景與生態系。

 

回顧歷史,桃園市政府曾在105年8月函覆環團:「俟本府委託之學術單位(註:指中央大學)執行評估作業完成後,即進入法定審查[4];農委會亦曾在106年12月18日函稱:已請桃園市政府依文資法辦理「列冊追蹤」,「大潭藻礁生態應予保育並無疑義」,惟究應採自然地景或野生動物保護區,將俟各研究成果完成後再與桃園市政府評估適切之保護方案[5]

 

惟107年2月21日桃園市政府改稱:「中央大學調查之桃園地區海岸礁體分布調查係針對本市海岸礁體之分布調查,並未涵蓋生態系、物種等生態調查資料」;由農委會辦理之調查「係調查年度最新且係專門針對該區域之研究,應以該份調查資料為主要之參考依據」;並稱「考量藻礁具有超過7,500年的歷史,其資源具有特殊性及珍貴性,須將保護層級提升至國定…請貴會再次考量列冊追蹤、逕行劃定國定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級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野生動物保護區之事宜[6];其後,108年農委會委託中研院團隊研究結果建議:將現行「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擴大為「南桃園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並將核心區往北延伸到大潭G1的北界[7]。先前發函建議以該份調查資料為主要參考依據的桃園市政府,仍未採取行動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

 

而過去保護區的地方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就大潭藻礁是否依《文資法》或《野保法》劃設保護區?一再互踢皮球,誰都不願扛起責任。107年4月28日海洋委員會成立,《野保法》中有關海洋野生動物之業務由農委會移交給海委會;《文資法》中涉及海域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之業務則直到108年12月31日才完成移交[8]。期間農委會與海委會以「權責歸屬仍待協商」相互推諉,誰也不願積極採取行動(詳大事記)。

 

環團面對主管機關的怠於作為,於107月7月26日依《文資法》第110條請求行政院代行處理;同年12月25日環團依《海岸管理法》向內政部請願畫設一級海岸保護區,108年1月23日內政部函覆環團,將是否劃設相關保護區的責任推給海委會。109年2月10日海保署函覆監察院:桃園市政府秉持「觀新藻礁要保護,大潭海岸要調查」之原則;各項調查仍持續進行中暫不適合對外公佈,未來俟有具體成果並經專家學者審議通過後即會對外公開資訊,並將依據該報告之生態保育建議,與中央主管機關共同研議適當保護方式及等級。

 

歷經7千多年緩慢積累,始形成的藻礁地景與獨特生態系,無法自由移動;人為的天然氣接收站工程,卻有許多替代方案可供選擇。《文資法》第 87 條第2項:「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如有發見,應即報主管機關依第八十一條審查程序辦理」、同法第88條第2項:「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預設文化資產保存優先於工程開發的價值。而108年3月中油公司曾在三接的海岸利用許可說明書中,亦明確承諾:「本案範圍內藻礁生態系倘後續由海洋委員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劃設為保護區,將配合剔除保護區範圍[9]

 

《文資法》第84條第1項:「進入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指定之審議程序者,為暫定自然地景、暫定自然紀念物」,暫定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之效力,依同條第3項準用第20條規定於審議期間內視同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環團提報多年,迄今仍未能進入審議程序,坐視獨特的地景與生態系一步步遭工程侵害。

 

今(110)年8月28日即將舉行珍愛藻礁公投,盼主管機關至少該開啟審議程序,讓大潭藻礁於公投前先暫免遭中油三接工程持續破壞,也讓保育價值之相關資訊,更加公開。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本文刊載於 《關鍵評論網》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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